第(1/3)页 丰顺大叔是村里的传奇角色。 据说当年官军征他做过徭役,当时村里人都替丰顺大叔感觉到可惜,觉得他完蛋了。 因为他接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,丰顺大叔,竟然有山地车神的本事。 比起后世驴车的战神,不知道高多少个档次。 在军情紧急的情况下,硬生生地用一辆板车,拉着三十多名弓箭手,穿越了大山,一天跑完了别人三天的路,成功增援了前方部队。 因为此时,朝廷还专门嘉奖了他一头牛。 丰顺大叔,也借此做起了村村通生意。 丰顺大叔还有个绝技,喝酒越多,牛车越稳,这一趟丰顺大叔就明显喝高了。 停车之后,还酣然大睡,叶琛无奈只能先行一步下车。 镇上比村里是热闹许多的。 道路两边儿摆摊的,卖艺的,人声鼎沸。 尤其是有一人,周围的看官颇多,叶琛驻足看了几眼,就见那人竟然张着嘴,将一口宝剑,一口一口的吃进了肚子里。 “好剑!” “里面绝对有弹簧!” 叶琛忍不住感慨,转身看大壮的眼睛都瞪得溜圆了。 叶琛拍了拍他的肩膀。 “爹。”大壮猛地回神,有些不好意思。 “拿着钱,去给你媳妇买些布,回去做件新衣服。” “哎。”叶大壮没多说话,拿着钱就去了。 叶琛转悠了半天,就发现了一家当铺,而且人来人往,眉头当时一皱。 人流太多了,怕是卖不出好价钱。 他从口袋里掏出玻璃弹珠,刚想进门,就听一个年轻的公子哥说道:“阿福,拦住那人。” 叶琛扭头望去。 就见一个英俊的少年郎,挎着宝剑,白发黑衣,给人英姿飒爽的感觉,尤其是眉宇间,还透着一股英气。 高挑俊朗的身材,衣服应当是上好的丝绸的。 腰间系着蹀躞,整个人就给人玉树临风的感觉。 叶琛皱了皱眉,他倒不是因为被阻拦而生气,而是觉得,此地应该只有他一位帅者。 眼前这位越界了。 叫阿福的仆人一脸歉意地给叶琛行礼。 “兄台,这东西卖到当铺去可惜了。”那年轻公子哥上前,看了眼叶琛手头上的东西,“这东西在长安或许有高僧愿意收,北海县地方太小了,你进去也是白进去。” “不试试怎么知道。”叶琛素来有一种不撞南墙不死心的精神。 进入当铺,就见一个打扮漂亮,风韵犹存的女人,正在当物什。 素来稳重的叶琛都忍不住多瞄了两眼。 站在当铺柜台里的供奉的眼珠子都不够用了,或许这饥荒的年月,真的好久没见过这种大场面了吧。 “这金钗往年可是值大钱的,你竟然拿区区几十两就想羞辱我!”那妇人挺了挺胸脯,不满道。 妇人身边儿的男人哼了一声道,“就是,这可是我娘的传家宝,你最少得给我一千两。” 那供奉同样哼了一声,“开什么玩笑?我这有上百件传家宝,你拿一千两,我卖你十件!” “你等着,小爷有钱了,一定收购你家当铺,赶你出去要饭!”那少年郎气氛道。 第(1/3)页